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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这个标题的人幼儿园毕业了吗?什么叫西安公交杀人?是发生在公交车上的砍人事件好吗?况且这个砍人事件是从车上砍到车下,并不都发生在车厢里。再别说国人文化素质低,网络编辑都这水平,说都不会话了!让人一看觉得是西安公交杀人,也不知是西安公交公司杀人还是西安公交人杀人。西安公交总公司在此强烈***!估计此小编语文考试从没及格过,我西安公交任何一名职工文学素养都高你百倍!
恶棍!哈怂!愿你下辈子不要托生成人!既然想死,想报复社会,那你咋不去找几个人贩子杀,找几个毒贩子杀,找几个和你一样的哈怂杀?至少也是有一点良心吧,拿和自己一样的普通老百姓出气,你就是个窝囊怂!是个败类!
首先应该纠正一下这个标题,因为目前还没有公交车能杀人,应该改为西安公交车上的砍人事件,你怎么看?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新闻:2018年6月22日15时,沣东新城三桥街办辖区西凹里村铁道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嫌疑人辛某(40岁,沣东新城王寺镇人)午饭酒后从家中携带刀具乘坐302路公交车,行驶至西凹里铁道附近时,将10名群众捅伤。辛某后被警察当场控制。
杀人不眨眼 ,毫无征兆让人>恐惊/span>
辛某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在附近302公交车上发生持刀伤人事件,面对受害者的恐惧丝毫不为所动,继续犯罪。而这一类人绝对是社会当中最可怕的,因为他们良知已经泯灭,已经没有一丝人性,而你却不知道他什么都对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威胁,什么时候哪个人会成为他的牺牲品,这类暴徒是社会安全的巨大隐患,事情发生的很突然,在公交车上,被人不由分说就乱砍乱捅,谁能预料得到这种悲剧?
***都减轻不了他的>罪行/span>
辛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并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说真的我个人觉得这种判法对他来说还是比较轻了,因为它伤害的不仅仅是一条人命,两人死亡,多人严重受伤,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威胁,而罪犯无需承担太多,一死就一了百了了对受害者家属是特别不公平的。且不说别的就拿受害者医疗费用来说这些费用最终还是要归受害者家属自己承担,真是飞来横祸遭罪又花钱。
有一部分人说可能是因为辛某家庭或者其他原因,让他变成杀人恶魔的样子,其实这结果并不是辛某想要的。我认为在这个社会当中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不要把气撒在别人,视人命如草芥去伤害别人。没有人能够承担你自身的痛苦,如果实在是觉得很难活下去了,那么你可以自我了断。
通过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我们一定要随时注意安全,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考虑自己的安危。走在路上也要注意,说不定一个花盆就马上砸你脑袋了。
辛海平砍人事件至少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我们的社会高速发展到此刻,有许多矛盾会暴露。从表层来看,社会的戾气加重了。所谓戾气,就是暴戾之气,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信任,充满焦虑甚至有对立情绪。本次事件中的辛海平,因为怀疑别人用针刺他(从而传染某种病毒?)而报复砍人。这是一种如何严重的不理解不信任不友好情绪?
这种情绪累积到某种程度、无法得到宣泄,一定会导致恶性事件发生。
我认为,我们必须重视这样的现象:包括云南的马加爵事件,上海某大学的给同学投毒等等。
第二,我们必须重视心理不健康人群。严格说,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健康人和病人,或者,心理正常者和心理变异者。一个社会的法律和道德防范功能其实最主要就是为后者设计。一方面,在现代社会里,社会管理的重点,应该是这种人。另一方面,要管理好一个社会,首先要管理好这种人。从普遍的病理学意义判断,犯罪者基本都是病人。诸位可能看过一本书,叫《病夫治国》说的就是有异常行为极端行为的政治家,基本都是病夫。
从防范角度说,辛海平这样的病夫式“独狼”,要防范的难度很大,但也不是不可以将影响缩小到最小,这就要求有社会管理机制(重点监护,要强制性进心理诊所,或者进心理培训班疏解?其实西方的宗教忏悔,也有这样的心理疏导作用)和普通民众的警惕觉悟(我们不是冀望人人成为社会安全的卫士,但却需要人人都有安全防范心理,保护自己)。
最后祝福我们国泰民安。🌹🌹
悬赏金额升至30万是为了能够更快掌握线索抓捕。终这个恶魔继续危害社会
全网都知道江西曾春亮是个恶魔,作奸犯科在牢狱中已经度过了18年的重刑犯,刚出狱3个月,就凶残犯案,两起案件三条人命,视人命如草芥泯灭人性,手段残忍。较之前犯罪行为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
安全无小事,事故大过天,从我国的刑法量刑来看,一些作奸犯科的在公安机关留有案底的嫌犯,从犯。特别是判处***的;5~10年。和***后,因为减刑释放的;这一类人员。回归社会后,应该对这些人要严加的盯防,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人性是丑陋的。善于伪装
尤其是这些有作贱犯科案底的;有些经过劳改管教后。回归社会。确实能做到浪子回头。而有一部分犯人在经过。改造后却是屡教不改,心里发生了扭曲。人性发生了改变。坐牢几年并没有让他人心从善。可能会让他更加产生了报复憎恨这个社会的心理。纵观一些发生了的极端案件,都是劳改释放人员再次作案。现今全国实行一村一辅警。就是为了加大警力的不足而实施推行。驻村的辅警一般是本村。或本乡镇的人员担任。能够对本乡镇的一些劳改释放人员有更多的一些了解和掌控他们回归社会后的一些行为动向。才能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能够有效的制止和防范。
江西恶魔曾春亮在回归社会短短三个月的时间。连续犯案三条人命。前期他已经有了一些出格的主动导向,潜入受害人家里,受害人在报警和加装监控后再次潜入做案,其中间的时间段,我们的驻村辅警和村委应该引起重视和走访。案件发生后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深思。中国一直有一句谚语,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类事故的发生,我们只有从源头上在萌芽状态的初期,去防范去掌控这类人员的行为活动轨迹才能有效的得以控制。和杜绝。
加高悬赏是为了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以及尽早尽快发现并抓获凶犯。
此人8月8号,入室杀二人重伤一人后逃亡。8月13号,杀一人及重伤一人。
凶犯已经穷途末路罪无可恕,但他也已经杀红了眼,必须尽早尽快抓拿归案。警方已经布下天罗地网,抓获是迟早的事,但广大人民群众还是要提高警惕,慎防其狗急跳墙,反咬一口。
凶犯的外型特征还是非常明显,光头(有可能戴帽子)体壮面相凶狠。只要他出现不难发现,一定要多注意有这样外型特征的人。
万一发现凶犯,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并尽快报警。没有十足的把握下,切勿擅自动手抓他。即使自己这边有几个人也慎重考虑动手。
因为普通人动手不会下什么狠招死招。而凶犯反正死路一条,又杀过人杀红了眼,出手必然是狠招下死手,纵使人多也未必留得住他。还是尽快报警,并尽量跟踪他为妥当。
警方已经布下天罗地网,他很快逃无可逃了!
感谢头条,我是小黑。
江西杀人案。嫌疑人悬赏额升至30万,对此你怎么看?咱们先回顾一下这个案情,然后在分析。
江西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穷凶极恶,他刚刑满释放两个多月,本以为他能本分生活,可是他本性难移,在8月8号潜入康某某家中,用锤子造成两人死亡,一儿童受到重伤,在逃亡过程中,还造成一名辅警身亡,当地公安悬赏5万缉拿凶手,可是曾春亮无视警察的追踪,竟然顶风作案,在8月13号逃亡过程中,造成当地一个驻村干部死亡,现在警方已经增派警力,全力抓捕罪犯。
我们通过警情通报,我们不难发现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毫无人性可言,报复心极强,手段极其残忍,真是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非常强,具有非常强的反侦查意识,他不是一个莽夫,他在极端的状态下已经完全不会考虑任何东西了,他现在想怎么逃,如果被人碰见了就是杀,所以说他太危险了。
犯罪嫌疑人的多次作案,造成了当地社会的严重恐慌,人人都是惶恐的状态,更多的都是害怕,都会在恐慌的状态下生活,所以说普通的百姓需要提高警惕,少出门,说实话百姓单独遇到了犯罪嫌疑人,基本都不敢上前,因为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手里还有凶器,都害怕,其实如果是一群人看见罪犯了,手里也有棒子之类的,如果胆子足够大的话可以制服罪犯,主要还是看心理素质啦。
最后我想说犯罪嫌疑人无视国家法律,无视警察,对当地的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恐慌,社会危害非常大,希望警察加强警力,给罪犯设下天罗地网,加上人民群众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或发现罪犯的行踪,我相信罪犯一定会绳之于法的。
请相信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抓到,受到法律的制裁,还社会的平安,给百姓一个安心
曾春亮,在牢狱中已经度过了18年,刚出狱3个月,又开始频繁作案,两起案件三条人命,视人命如草芥。较之前犯罪行为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受害人并没有与凶犯有过过节,所以这个人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一切行为都在自绝于人民。
1.社会危害大
凶犯杀人完全没有任何顾虑,全凭其心情,对于周边的每一个人来讲,这都是一个巨大的隐患,大家不能一直生活在这种担惊受怕的环境中。并且凶犯现在的心理,应该就是破罐子破摔,反正已经杀人了,都是***,所以接下来,他的任何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的,也很可能会出乎意料,所以必须第一时间抓捕,保证所有民众的安全。
2.抓捕难度大
曾春亮之前有过多次入室盗窃的案底,可以说对违法犯罪轻车熟路,对警方的侦破方式也有一定的了解,在逃逸过程中,就敢第二次犯案杀人,就是一个直观的体现。虽然现在曾春亮被锁定在一个较大的区域,还需要逐个对各个小区域进行排查,保不齐他会三次作案,这些都给抓捕,带来了一些困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警民同心,一定会在最短时间逮住凶犯,让其自食恶果,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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